连锁经营的概念 chain business
连锁经营是指经营同类商品或服务的若干个经营单位,以同一商标、统一管理或授予特许经营权方式组织起来,通过对企业形象和经营业务的标准化管理,共享规模效益,获取竞争优势的一种经营组织形式和经营制度。
连锁经营包括三种形式:
特许经营(franchise)定义:
特许经营是指拥有注册商标、企业标志、专利、专有技术等经营资源的企业(特许人),以合同形式将其拥有的经营资源许可其他经营者(受许人)使用,受许人按照合同约定在统一的经营模式下开展经营,并向特许人支付特许经营费用的经营活动。
连锁经营的历史与起源 :
1859年,世界上第一家颇具规模的连锁商店出现在杂货业,即乔治·吉尔曼和乔治·亨廷顿·哈特福特在纽约创办的大美国茶叶公司(1869年更名为大西洋与太平洋茶叶公司) —直营连锁的开创者
1851年,Singer(胜家)缝纫机公司为了推展其缝纫机业务,开始出售缝纫机分销特许经营权,发展特约经销店。 —特许经营的起源
1984年皮尔卡丹专卖店落户北京,1987年,肯德基落户中国, 1990年,麦当劳落户中国。随后连锁经营在中国迅速发展…. —中国连锁的起源
社会对连锁经营的多角度认知:
《商业特许经营管理条例》特许人资格规定:
1)特许人必须是拥有注册商标、企业标志、专利、专有技术等经营资源的企业。企业以外的其他单位和个人不得作为特许人从事特许经营活动。
2)特许人从事特许经营活动应当拥有成熟的经营模式,并具备为被特许人持续提供经营指导、技术支持和业务培训等服务的能力。
3)特许人从事特许经营活动应当拥有至少2个直营店,并且经营时间超过1年。
特许经营当事人--受许人(franchisee)
特许经营当事人中被授权的一方称为受许人,或被特许人、加盟商。从投资的角度来看,受许人亦可称为投资人(investor)。
特许权(franchise)
特许权是指特许人通过合同许可受许人对其特定经营资源行使的各项权利以及特许人授予受许人行使的部分专属权利总和,亦即特许人向受许人授予的权利总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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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许经营关系(franchise relation):
是指特许经营活动中,特许人与受许人之间授权与被授权的商业契约关系以及由此引发的二者在授权经营活动开展过程中相互经营关系的总和。
特许人在特许经营活动中处于核心主导地位
(1)特许人是用以授权的经营资源的研发创造者和所有者。
(2)特许人是特许经营活动的设计者、推进者和监管者。
(3)受许人的一切经营活动都必须遵守与特许人的合同约定,并接受特许人的检查监督。
(4)特许人的支持帮扶活动直接影响受许人的经营活动。
受许人在特许经营活动中的地位有以下几个特点:
(1)受许人是在法律地位上与特许人相互独立且平等的民事主体。
(2)受许人在经营过程中处于对特许人的依附地位。
(3)受许人必须在特许人的监管下,规范开展运营活动,向特许人支付相应的特许经营费用,并遵守特许经营合同确立的义务。
特许经营体系的概念
特许经营体系(franchise system)是由总部和经其授权的单店组成,在特许人统一设计和管理下,开展经营活动的运营体系。